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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刑事

时间:2025-04-05 07:44:38 转载源:全球新闻通网 作者:碧海 点击:4522次

文:张和玉,贵阳律师很多家属在家人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之后,往往会接到承办警察的“承诺”:“只要家属帮他退了赃款,就放他回家,给他办取保”那么这种“承诺”是真是假?到底该不该按照承办警察的要求退赃?退赃以后人能否取保?一、公安说“退赃”就给取保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无论是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情形,还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都没有将“退赃”作为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退赃”就给取保对民警没有任何的法律约束力,退赃不代表能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所说的“退赃”就给办取保的“承诺”并没有法律依据。法条虽然没有明确说退赃即取保,但是,仔细研究发现,退赃有取保的可能性是有法律依据的。我这里表述不同,办案人说退赃即取保,而我说退赃就有取保的可能性。注意表述不同。取保要求嫌疑人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小。这是取保的核心。在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阶段,对于主动退赃的嫌疑人,如果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拿到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后即会为嫌疑人办理取保。嫌疑人能够主动退赃可以说明他的认罪态度好,相应的人身危险性就小,退赃后也会降低社会危害性的评价。特别是对于一些侵财类案件,比如诈骗、盗窃、抢劫,如果愿意主动退赃,确实增加了取保的可能,但不是一定,对于犯罪情节严重的案件,即使退赃,也不能取保。二、退赃的误区我总结了几个退赃误区,供大家参考。1、构成犯罪才能退赃,无罪无赃可退如果一个人并没有实施违法犯罪或者虽然实施了违法犯罪,但是并无赃款、赃物可退,自然不存在可以退的赃款。那么就没办法也不能按照公安要求去退“赃”。2、退赃金额谁说了算?公安说了算吗?不一定。对于事实已经查清的案件,退赃无可厚非。问题在于,人刚刚关押,很多案件暂时无法查清事实,这时草率退赃合适吗?别人说的金额不一定就是事实。我办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案件,通过会见了解,当事人的获利应该不算太高,但公安让退五十万。我们没退。同样取保候审。很多地方有趋利性执法,不便多说,你懂。3、退赃后有无取保可能?依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是否积极退赃是一个争取不被批准逮捕的因素。只是一个因素,不是退赃即取保。如果退赃即取保,我个人认为,很大可能是本来是无罪或犯罪情节轻微,退赃确实就符合了取保的条件。三、退与不退的选择律师认为,退与不退要考虑两个角度,一个是感情角度,一个是法律角度。感情上来讲,既然公安机关已经提出明确要求了退赃,如果公安遵守承诺,退赃后自然会办理取保,这样家人就不会继续刑事拘留,自己作为家属只想要尽最大努力帮助家人,什么结果都能承受。如果这样考虑,没有其他顾虑,那就简单明了,可以拒绝律师建议直接退。法律上来讲,由于公安机关此时要求的退赃,只是一个搜集证据的过程,只是“疑赃”,这意味着,对于赃款的认定,公安机关可能并没有掌握完备的证据,并不能确定存在赃款或者赃款的具体数额,此时如果盲目的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退了赃款,在一定程度上是家人自己向公安机关提供了存在赃款的证据,因为赃款的存在本身就是“证据”。特别是在家人刚被刑事拘留,家人还未委托刑事律师会见了解情况的情形,如果里面的家人一直在否认赃款的存在,而外面的家人听信公安一面之词就“积极”的退了“赃”,可能会成为压垮无罪抗争的最后稻草。如果是赃款虽然存在,但是赃款的数额存在争议,要是按照公安机关“自认为”的金额予以退赃,对于公安而言,无疑是告知公安机关,家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确获得了如此多的赃款,只是公安自己还未收集到相应证据而言,否则家属不可能退如此数目的赃款。从以上角度来看,外面的家属的退赃行为存在帮助公安机关给涉案家人“入罪”和提供证据的可能。因此,律师给出的建议是:先会见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后,再制定合理的退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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